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奥燃气)是由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717亿元,并获得长沙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截至2024年6月,公司在用居民用户248.8万余户,工商用户3.1万余家。经营区域已涵盖长沙市区及长沙县、宁乡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供气量近14亿方。
经过20年的经营发展,公司以全市互联互通的燃气管网为渠道,将天然气清洁能源输入到千家万户,满足全市居民、园区、公建和工业能源需求,为全市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年限和工作能力等任职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被开除党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7.其他不得被国企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资格条件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长沙新奥燃气2024年第二批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相关待遇
1.薪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具体岗位安排,按相关规定执行。
- 工作地点: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具体地点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初试→复试→体检→背景调查(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公告发布:通过“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s95158.cn/)、前程无忧网(https://www.51job.com/changsha/)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5日下午5点;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简历投递(报名)的方式,投递网址:https://jsj.top/f/w0ASsk。应聘人员应同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2)应聘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应聘人员个人提交信息缺失或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择优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简历筛选或资格初审的,将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一经发现并查实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1.初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参加现场资格核实,请携带简历所述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职称(执业资格)、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个人近期1寸照片1张(复印件各1份);
3.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核实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初试资格。
(四)初试
1.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2.入围复试比例: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同进入);
3.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初试后如无合适人选,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复试
1.复试前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弃权的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复试后,如无合适人选,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多名优秀人选,经公司研究决定,可对岗位进行调剂或增加招聘人数。
(六)体检
1.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则依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并增加吸毒检测、压力容器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背景调查对象。
(七)背景调查(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者入围背景调查,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当背景调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应聘人员中依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背景调查及资格终审合格者,经公司党委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公司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公司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录用人员需接受岗位调剂;
(四)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本次公开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五)长沙新奥燃气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初试情况、复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招聘工作;
(六)本次公开招聘中入围复试人员均列入长沙新奥燃气人力资源库,在公司以后人员招聘中予以统筹考虑;
(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新奥燃气解释。
(八)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0731-88731888(转140)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731-84377753